7月8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230会议室召开第十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李晓军主持,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项军、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等出席会议,校经审委主任程晓华列席会议。
会上,围绕完善校工会组织建设,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项军向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介绍了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职责、上海电机学院工会二级分工会主席会职责,以及中国教育工会下设各小组职责。并就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各小组成员建议名单及分工情况提请审议,经委员们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建议名单。
会上,全体委员就工会相关制度进行审议,一致通过了《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2项制度文件。
会议听取了第十届工会委员会提案小组组长张丹丹关于九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情况的工作汇报,经委员们充分讨论后,决定再次向相关提案人和承办单位征求意见,充分研判,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立案台账,提交学校审议。
最后,李晓军作总结讲话,她对第十届工会委员会成立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就下一阶段新教工之家建设、分工会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提出了要求。